在武術社群有一種類型的人特別喜歡說:「除了…這些技巧外,其他都是花招沒用。」
舉個例子:最常聽到的就是 大槍就是「攔拿扎+劈」,除此之外都是沒用不要練。
這說法最多只能夠說是「半對」
其一,確實戰鬥中可能有一半以上的情況只用到這幾個技巧,但還是會有各種「意外情況」
或許是被近身只能長兵短用;或是敵人突然從後方攻擊,只能馬上倒把或是使用回馬槍的技術。
其二,有一位槍法很棒的武術教練(我忘記叫什麼名字,抱歉)在他的影片中曾舉個例子:
一個只練楷書的人,跟一位學習過各種書法(無論是 小篆、行書、隸書⋯等等)兩個人寫出來的楷書會一樣嗎?哪一位的控筆會更好?
這是一種身體與兵器相處的記憶與磨合,也是在發展自身武藝的上限。
往往與推崇這種說法的人接觸後會發現他們有幾種類型:
1.根本沒練過,只是網路上打嘴炮。(這種就沒什麼好說的)
2.有稍微練過(包含自練),但是一旦有個技巧超出他們現有的身體機能,他們直接選擇說這個技巧沒用。
3.因為自身實力不夠,所以用貶低其他人辛辛苦苦練起來的技巧來自我安慰。